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潼关历史悠久,闻名遐迩。古潼关居中华十大名关第二位,历史文化源远流长。马超刺槐、十二连城、仰韶文化遗址等名胜古迹星罗棋布;风陵晓渡、谯楼晚照、秦岭云屏等潼关八景,引人入胜。潼关在东汉以前还没设关城,到东汉末,曹操为预防关西兵乱,才于建安元年(公元196年)始设潼关,并同时废弃函谷关。据《通□》载:”自渑池西入关有两路,南路由回阪,自汉以前皆由之。曹公恶路险,更开北路为大路。”建安时改山路于河滨。当路设关,始有潼关。潼关以水得名。《水经注》载:“河在关内南流潼激关山,因谓之潼关。”潼浪汹汹,故取潼关关名,又称冲关。这里南有秦岭屏障,北有黄河天堑,东有年头原踞高临下,中有禁沟、原望沟、满洛川等横断东西的天然防线,势成“关门扼九州,飞鸟不能逾”。汉潼关城在今城北村南。